常见问题1

常见问题2

常见问题3

常见问题4

常见问题5

常见问题6

常见问题7


首先,根据最新的失业保险政策通知,从2014年11月开始,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再次上调,由1530元/月提高到1680元/月,最低标准不变,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此次是7月1日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上调至910元/月后的再一次调整。今年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一共惠及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1.3万余人。

其次,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如下:

办理对象: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户口簿(外来务工人员凭暂住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本地户籍至户籍所在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非本地户籍至单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申领

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办理须知: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人员登记申领之月开始计算,如登记申领月份仍有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则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向后顺延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