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满仓两全保险简介

泰康人寿金满仓两全保险是一款兼具保障与储蓄功能的两全险产品。其主要保障包括身故、全残保障以及满期金给付。该产品缴费期限灵活,保障期间至80岁,兼顾家庭经济支柱的财务保障与财富积累需求。

保障内容

金满仓两全保险主要保障身故、全残保障。若被保险人于保障期间身故或全残,泰康人寿将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此外,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泰康人寿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障期满时生存即可获得满期金给付。

保费缴纳

金满仓两全保险的缴费期限灵活,可选择3年、5年、10年或15年缴费。投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合适的缴费期限。缴费期间结束后,无需再继续缴纳保费,即可享受保障至保险期满。

保障期限

金满仓两全保险的保障期限至被保险人80岁。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若身故或全残,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同时,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给付,保障期间越长,保障也更为全面。

满期金领取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泰康人寿将按合同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金给付金额与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保障期限等因素有关。满期金可用于养老、教育等多重财务规划需求。

投保年龄

金满仓两全保险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投保年龄越早,保费越低,保障时间也越长,可更早享受保障与储蓄的双重优势。

健康告知

在投保金满仓两全保险前,投保人需要进行健康告知。若投保人既往有重大疾病史或身体状况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核保结果。建议投保人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以便泰康人寿合理评估风险,给予相应的保障。


泰康人寿金满仓两全保险

泰康人寿“金满仓”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分红型产品,集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于一身,客户除享有保险保障外,还有机会参与公司经营成果的分配。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保障年期,同时还可附加“防癌保障功能”,极大地满足了客户的投资理财和保险保障需求。本产品通过银行、邮储代理销售。

投保条件:出生满30天-65周岁身体健康的人都可以投保。

保险期间:5年,10年

保险利益:1 满期保险金。在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为已交保险费数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3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为4倍保险金额。4 红利。在保险期间您还可以获得公司分红。满期后,您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转换为年金领取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