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时间一般为每月15-20日之间,具体以用人单位的实际缴纳情况为准。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职工的社保和公积金,否则可能产生滞纳金或其他处罚。

社保缴纳基数由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缴纳基数不能低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不能高于3倍的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积金缴纳比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其中,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为5%至12%,职工缴纳比例为2%至12%。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保或公积金,职工可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举报。经查实后,相关部门将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并督促其补缴欠款。

职工初次参加社保和公积金时,需要在指定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开户。离职或调动工作时,职工需要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将缴纳记录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

职工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保局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记录和余额。查询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或公积金账号。


一般来说,缴费的情况不同时间也会不同,不过社保局一般是在每个月的16日之前进行社保的确认缴费,一般就是在每个月的25日至30日。

如果是单位缴费:

1、缴费单位应在每个月10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在10日如果遇到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25日时遇到节假日不需要顺延。

2、银行发起批量扣款时间为每个月10日。如果遇到节假日的话,就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1、自2021年4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每月8日、18日组织各个合作银行批量扣款,所以要确保自己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2、每个月10日至17日、19至25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了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可在当日15:00之前办理。

3、每月扣款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扣款日顺延而占用查缴日的,则当天不能进行银行查询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