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为扎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确保参保范围

凡我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银行代扣: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代扣手续。

2.邮局代收:参保人员可拿着缴费通知书到邮局代收处缴费。

3.微信缴费:参保人员可关注“临湘居民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缴费查询”进行缴费。

四、缴费时间

参保人员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清全年参保费用。

五、参保证明

参保人员缴费后,可持缴费凭证至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领取参保证明。

六、享受待遇

参保一年以上,缴费满12个月的城乡居民,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答

参保缴费有什么好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后,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缓解医疗费用负担。

参保人员有哪些义务?

参保人员有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及时更新参保信息、遵守相关规定等义务。

缴费时间截止后还能参保吗?

缴费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能再参保。特殊情况需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后,可申请补缴。

参保证明有什么作用?

参保证明是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凭证,就医时需出示缴费凭证或参保证明。

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年限和缴费情况确定,具体比例可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查阅相关政策规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及《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3号)、临税发【2019】16号文件精神,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以村(社区)、渔场为单位,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

(二)全面落实资助困难人员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三)确保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四)确保2020年1月1日按时启动补偿程序。

二、参保缴费

(一)缴费标准与时间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和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参保缴费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10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对象及方式

1.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参保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要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