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社保缴纳方式

个体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缴纳社保:主动参保和委托代缴。主动参保指个体户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缴纳社保费用。委托代缴是指个体户委托相关机构代为缴纳社保费用。

主动参保条件

个体户主动参保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参加职工社保的情形。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委托代缴机构

个体户可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机构代为缴纳社保费用。委托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个体户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委托代缴机构。

缴费基数和比例

个体户的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上年度收入水平确定。缴费比例根据不同的社保险种而有所不同,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等。

社保待遇

个体户缴纳社保后,可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体户需要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一定时间后才可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缴费途径

个体户缴纳社保费用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网上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途径。委托代缴的个体户可直接将社保费用支付给委托代缴机构。


个体户怎么交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综合上述,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需为任职受雇的员工购买五险,并无人数限制。

以福建为例:根据《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相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具体事项请到经营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个体户怎么交社保?以苏州为例:苏州市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雇工个人缴纳8%、雇主缴纳1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雇工个人缴纳2%(加5元大病医疗保险),雇主缴纳9%;失业保险条例比例雇工个人缴纳1%,雇主为其缴纳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雇主各按1%缴纳。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所需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4)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