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不赔偿的情况

医疗责任险并不涵盖所有医疗事故,以下两种情况将不予赔偿:

1. 故意造成的伤害

如果医生或医疗机构故意造成患者的伤害,医疗责任险不会提供赔偿。故意行为包括故意疏忽、故意不作为或故意违背专业标准。

2. 自然灾害

医疗责任险不涵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例如地震、洪水或飓风。这些事件不受医疗机构控制,因此不在医疗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内。

常见问答

哪些行为属于故意造成的伤害?

故意造成的伤害包括违反既定的医疗标准,不顾病人的安全或不合理地延误治疗。

自然灾害导致的医疗事故是否可以索赔?

否,医疗责任险不涵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因为这些事件不受医疗机构控制。

如果医疗机构因疏忽而导致患者受伤,但不是故意的,能获得赔偿吗?

是,如果疏忽不是故意的,医疗责任险将提供赔偿。

故意造成的伤害和疏忽造成的伤害之间有什么区别?

故意造成的伤害是指医疗机构或医生有意违背专业标准,而疏忽造成的伤害是指他们无意违反专业标准。

自然灾害导致的医疗事故赔偿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

自然灾害导致的医疗事故赔偿可以通过政府援助、慈善捐助或个人诉讼等途径获得。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两种情况医疗责任险不赔偿,那哪两种情况医疗责任险不赔偿呢?

医疗责任险两不赔

1、医疗责任保险不负责赔偿故意及无过失造成的损失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若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或有过失,且又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则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条例中规定的由于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可以转嫁给医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但是由于故意造成的损失作为责任免除不能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是由医院及相关医生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一些不能预见或难以避免的医疗意外所引起的损失,由于院方没有过错,不能依据过错归责原则要求其承担责任,而这种医疗事故责任也不在我国当前《民法通则》规定的无过失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来处理此类医疗事件。

2、医疗责任保险不负责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代替医院向受害者赔偿,2002年4月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责任险赔偿范围增加为:患者本身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亲属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亲属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赔偿额度也有了很大提高,因此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医院不能转嫁给保险公司,也就是说遭受医疗事故的患者及家人若想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仍须向医院提出赔偿,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医疗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是用来转嫁医院及医生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险种。虽然医责险可以缓解医患纠纷、保障第三方即患者的权益,但是这种保障对于患者而言只是间接的。对广大消费者而言,在发生医疗纠纷时要想获得全面保障,还是应该有一份自己购买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