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关于通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业务办理渠道
个人可通过下列渠道办理通办业务:
- 掌上公积金APP
- 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
- 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办理服务网点
办理业务范围
通办业务范围包括:
- 缴存业务
- 提取业务
- 贷款业务
- 其他相关业务
办理流程
通办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 个人通过上述渠道提出申请
- 管理中心受理申请
- 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相关业务
- 个人查询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通办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2:00,下午1:3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需材料
办理通办业务所需材料视业务类型而定,具体请咨询办理渠道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1. 个人在办理通办业务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 个人委托他人代办业务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 管理中心对个人提交的材料有权进行核实。
4. 个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和密码。
江南、江北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精神,实现市区缴存职工近距离、无障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江南、江北分中心对所有公积金业务即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实行通办,不再按区域划分。
请各分中心认真落实好通知精神,各“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办理业务。
特此通知。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