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车险条款:无交通违法保费有优惠

2016年新车险条款对无交通违法的车主提供保费优惠。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可在次年投保时享受以下优惠:

  • 交强险保费可优惠10%。
  • 商业三责险、车损险、盗抢险保费优惠5%。
  • 商业三责险的附加险(无免赔额特约、司机不计免赔特约)优惠15%。

问答

1. 保费优惠的期限是什么?

一次性优惠,在次年投保时生效。

2.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影响保费优惠?

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违法停车、闯红灯(未造成事故),不影响保费优惠。

3. 哪些车辆可以享受保费优惠?

所有机动车(包括私家车、营运车、非营运车等)均可享受保费优惠。

4. 享受优惠后,次年有交通违法行为会怎样?

次年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取消保费优惠,并按标准保费收取。

5. 索赔后是否还能享受保费优惠?

索赔后,仍可以享受保费优惠,但保费优惠的计算基数会降低5%。


新旧条款能否替换?

“新条款中,对连续2年未出险的,保费优惠7折,我是今年4月续的保,能将之前的旧条款换成新条款吗?”市民陈先生的问题,也是许多车主想咨询的。

“不可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道:依据合同原理,如果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则合同一旦成立便会自然产生法律拘束力,投保时签订哪个条款就按照签订时的条款文本约定内容执行,新旧条款不能替换。

如客户想退保重新投保新条款,无赔款优待系数如何确定?

改革后,消费者如果想投保新产品,只能退保后重新投保。但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如退保重新投保新产品,则要按照上年保单为短期单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标准执行。

投保手续有什么变化?

车险新条款执行后,在投保手续方面与以往有了变化。

工作人员介绍,为确保保险人提示投保人阅读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投保人需要在“投保人声明”一页上手书:“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的内容并签名。

在凭证上,参考国际成熟保险市场的做法,新设计的汽车商业保险凭证,更加便于消费者投保后放置车内或随身携带,作为享受保险保障相关权利的凭证,广大车主要妥善保管。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修订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投保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以在“零时起保”和“即时生效”间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