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类型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火灾、触电、高空坠落、溺水、动物袭击等。

保障范围不包括的事故类型

自杀、自残、故意犯罪、酒精或药物影响下的行为、职业病等不属于意外事故保障范围。

医疗费用保障

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在保障范围内可获得赔付。

残疾赔偿保障

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残疾等级,可获得残疾赔偿金。残疾等级的评定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

身故赔偿保障

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受益人可获得身故赔偿金。身故赔偿金通常是一次性给付。

常见问答

Q:哪些属于意外事故?A:意外事故是指非本意或非预期的、突发的、外来的事件导致的身体伤害,如交通事故、火灾等。

Q:意外伤害险是否保障职业病?A:职业病不属于意外事故保障范围,因此意外伤害险不保障职业病。

Q:意外伤害险的医疗费用保障包括哪些?A:医疗费用保障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具体保障范围以保险合同为准。

Q: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受益人如何获得赔偿?A: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受益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保险公司审核无误后赔付身故赔偿金。


意外伤害险范围

(一)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烧烫伤,给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住院误工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

住院护理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护理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

(二)交通意外保险

意外身故/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残疾,由保险公司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驾驶人意外险

驾驶人员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驾驶人员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连带乘坐人员意外伤害: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连带乘坐人员意外医疗: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道路紧急救援:提供应急加油/加水、电瓶充电、紧急修理、拖车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