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每月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如何调整?
职工每月提取公积金的额度调整为工资基数的10%,比之前减少了5%。
2.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额度如何调整?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没有变化,但贷款额度调整为职工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比之前减少了10倍。
3.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如何调整?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调整为25年,比之前缩短了5年。
4. 新政策对已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有什么影响?
新政策对已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没有影响,已提取的公积金余额不受新政策影响。
5. 新政策对已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什么影响?
新政策对已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没有影响,已发放的贷款余额和还款计划不受新政策影响。
6. 新政策对未提取和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什么影响?
新政策对未提取和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影响最大,提取额度的减少和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的调整会对他们的住房消费产生一定影响。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于2017年3月印发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2017〕49号),办法规定:(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85%至90%之间,且资金净流量连续三个月为负数,启动一级预警,为制定防范流动性风险资金筹措方案和贷款政策调整预案做好准备。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0%至95%之间,资金净流量继续为负数,启动二级预警,通过暂停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措施,缓解贷款资金压力;通过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5%以上,资金净流量继续为负数,启动三级预警,预警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执行二级预警状态下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必要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通过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政策,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出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