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

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用于支付房租(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租期在6个月以上,且仅限于在缴存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的;因生活困难提取的;职工退休、死亡或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经批准出国留学的;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且缴存公积金满15年的;单位依法解散、破产、关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的。

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已支付首付款,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已付房款的50%。已办理住房贷款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归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金额。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职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归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归还本息之和。若职工住房公积金已结清,但仍有购房贷款未还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归还剩余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剩余购房贷款本息之和。

支付房租

职工租房居住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在缴存地实际支付的房租。职工在缴存地外租房居住的,可提取本人在缴存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在缴存地外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的额度

职工一次提取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及其配偶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首付款。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及其配偶家庭实际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金额。

提取的手续

职工提取公积金,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关材料证明等。经审查合格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