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是证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凭证,可用于查询社保缴纳记录、办理相关社保业务等。
缴纳凭证获取方式
缴纳凭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 向参保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索要
- 通过社保局网站或APP查询并打印
- 登录全国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下载
缴纳凭证内容
缴纳凭证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地等)
- 缴纳时间、缴纳单位、缴纳金额
- 缴纳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凭证失效时间
社保缴纳凭证一般不设失效时间,但部分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重新申请:
- 更换身份证或社保卡后
- 参保单位发生变更后
缴纳凭证遗失
如缴纳凭证遗失,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补发:
- 向参保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 通过社保局网站或APP申请
缴纳凭证查询
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社保缴纳凭证:
- 登录全国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 通过社保局网站或APP查询
- 向参保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索要
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据了解,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是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或者发票。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
问: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后,应当去哪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答: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在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可到其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凭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转续养老保险关系。
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办理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