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消费者权益受损不仅会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会影响保险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2017年保监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保险产品和服务监管,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销售行为监管,规范销售行为;三是加强消费者投诉处理,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四是加强保险文化建设,提高消费者保险意识和维权能力;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构建多方联动、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格局。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时,有权了解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对待。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是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是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三是遇到问题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监管机构反映;四是积极参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首位。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一是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二是规范销售行为,杜绝误导销售和欺诈行为;三是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四是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保险意识和维权能力;五是主动与消费者沟通,了解消费者需求,不断改进服务。

监管机构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管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加强保险公司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三是加强销售行为监管,规范保险销售市场秩序;四是加强消费者投诉处理,督促保险公司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五是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保险意识和维权能力。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各保险公司:

现将《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强化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督促保险公司重视和改进保险服务,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强化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监管,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爱护好、维护好、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