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要求,甘孜藏族自治州积极探索,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行了系统性改革。

改革主要包括:调整缴存比例、优化缴存方式、降低缴存基数、简化缴存流程等方面。通过改革,企业缴存负担有效降低。

截至目前,甘孜州已为企业减负**1.5亿元**,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负担减轻,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在改革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如部分企业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等。对此,甘孜州加强宣传和解释,并通过优化服务举措,积极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

下一步,甘孜州将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改革成果持续发挥作用。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公正使用。

甘孜州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职工住房需求,将缴存比例调整为**5%-12%**,企业和职工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改革后,企业可以选择**按月缴存**或**按年缴存**。按年缴存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缴存额优惠,减轻企业的一次性缴存压力。

改革后,缴存基数由**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为**职工当年度月平均工资**。这一调整有效降低了企业缴存负担,特别是对于收入波动较大的企业。

甘孜州优化了缴存流程,通过**线上预申报**、**网上缴存**等方式,简化了企业缴存手续,提高了缴存效率。

甘孜州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并与银行合作,实行**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确保缴存资金的安全和公正使用。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建管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川建金发﹝2018﹞48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行政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并结合我州实际,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尽量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现将我中心落实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统计情况

经我中心调查统计,我州共有282个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国企170个、私企112个。单位与职工个人同比例缴存,单位或职工个人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的缴存比例。其中,低于缴存比例12%的企业共有49个,缴存比例为5%的有16个,缴存比例为6%的有13个,缴存比例为8%的有11个,缴存比例为10%的有9个。从缴存状态来看,停缴企业有1个(甘孜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缓缴企业1个(弘合民爆有限责任公司稻城分公司),其余都是正常缴存。

二、政策落实情况

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调整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办法,切实降低了我州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建立了推进降企业成本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