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

为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州市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人才引进与培育

对引进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的,给予企业人员引进费补贴。对在荆州市创办企业的毕业生,给予创业扶持金、贴息贷款等政策支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与高校联合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加大对创业人才的培训力度。

就业见习与实习

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对企业吸纳毕业生见习的,给予见习补贴和指导经费。鼓励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加大对实习生的培养力度。优化就业实习服务平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实习信息和指导。

创业孵化与引导

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和技术支持。对在孵化基地内创办企业的毕业生,给予租金减免、水电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创业沙龙和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就业保障与服务

建立毕业生就业报到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在荆州市就业的,提供就业报到证,享受相关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完善毕业生就业援助体系,为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求职指导、职业培训和临时性就业安排。

问答环节

问: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州市就业有怎样的优惠政策?

对于在重点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企业可获得人员引进费补贴。毕业生本人可享受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等优惠。

问:如何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州市创业?

毕业生可获得创业扶持金、贴息贷款等支持。创办企业可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租金减免等优惠。此外,政府还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

问:对于在荆州市就业的毕业生,有哪些保障和服务措施?

毕业生可享受就业报到证,获得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政府建立就业援助体系,为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求职指导、职业培训和临时性就业安排。

问:政府如何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政府支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办公场地、设备和技术支持。引导毕业生参与创业大赛,开展创业沙龙和培训活动,营造积极的创业氛围。


荆政发〔201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5年内鼓励和支持5万名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服务全市企业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推进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

全面推行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做实以学校为主体的现代学徒制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与全市所有大中专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将全市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纳入新型学徒制试点,每年组织2000人以上参与试点。将现代学徒制试点纳入实习实训补贴范围,对开展新型学徒制的企业或个人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到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各高校)

二、提供落户便利

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年子女不受限制)、父母(含养、继父母),凭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明可申请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配租大学生公寓

按照拎包入住、价格低廉的标准,每年从中心城区商品房建设项目中按住宅总面积的3%配建至少500套大学生公寓住房。凡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房屋的,均可向就业创业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租住,租住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