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受理条件

第三条 操作流程

问答

1.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3.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4.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少?

5.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闽直公积金〔2018〕49号

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人、各贷款受托银行: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作用,切实减轻干部职工购房贷款偿还压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金管〔2011〕10号)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办〔20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直实际,制定并印发《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原《商业性个人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程(试行)》(闽直公积金〔2011〕18号)相应废止。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0日

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省直公积金缴存干部职工购房贷款偿还压力,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金管〔2011〕10号)和《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试行办法》(榕公积金管委办〔2011〕5号)精神,结合省直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