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治欠办函〔2020〕2号

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广西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工作流程,现将《施工企业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工作流程》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施工企业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内部流程的通知》(桂薪联办函〔2019〕16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附件1:施工企业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工作流程

管辖范围: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

服务对象:在本设区市管辖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施工企业。

免缴存条件: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施工企业;或连续三年被评为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的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