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调整

义乌市调整了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旨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义乌工作生活。

调整内容

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放宽了人才认定条件,将人才认定范围扩大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和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
  • 提高了购房补助标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补助提高至30万元/套,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补助提高至20万元/套。
  • 优化了购房资格审核流程,简化了申报手续,提高了审核效率。

问答

问:哪些人才可以申请购房补助?

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和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

问:购房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30万元/套,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20万元/套。

问:申请购房补助需要什么条件?

答:符合人才认定条件且在义乌市购买首套商品房。

问:如何申请购房补助?

答:携带相关材料到义乌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问:购房补助什么时候可以发放?

答:在购房合同备案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即可申请发放购房补助。

问:购房后多久可以申请发放购房补助?

答:购房合同备案满3个月后。

问:购房补助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答:购房补助只能用于支付购房款。


近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部分人才群体的政策适用门槛有所降低。义乌引进的各类人才,无论来自哪里,在义乌购房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向市里申请享受20万元到140万元的购房补助。

通知称,为进一步优化义乌市营商环境,吸引人才来义创业创新,推进“两个样板”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对《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义政办发[2018]148号)部分条款作如下调整:

一、取消本市户籍要求。取消适用条件中“具有本市户籍”的规定。

二、调整在义工作(社保缴纳)满2年以上要求。取消适用条件中“在义工作满2年以上”“在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的规定。其中申报时连续社保缴纳时间已满2年的,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时间未满2年的,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

三、调整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取消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兑现时“所购住房办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含优惠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50%”的规定,但优惠款须全额用于首付。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