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报告、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等相关证据。

一般在工伤认定后30日内,职工即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后续的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金标准根据工伤程度评定结果和职工工资水平确定,不同等级的伤残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职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复核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赔偿金一般不一次性 выплатить,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伤残津贴等待遇会按月 выплатить。

工伤期间,职工可获得工伤津贴,标准为职工工资的90%。工伤津贴应由单位发放,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是否能继续工作取决于伤残程度。轻微伤残的职工可以继续工作,严重伤残的职工可能无法继续从事原有工作。

若职工因工伤去世,其家属可以继承其尚未领取的工伤赔偿金,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


工伤赔偿流程

第一步: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工伤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现金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应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治疗。

第二步:申请认定工伤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才可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应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由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三步:鉴定劳动能力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第四步:审核发放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以上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工伤职工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