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条件

1. 持有当地户口或居住证满1年以上,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公布的局部低保标准;

2. 患有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一定比例;

3. 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疾病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合理、未享受其他救助政策等。

相关问答

问:大病救助的申请期限是多少?

答:一般在大病确诊后30天内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期限以当地规定为准。

问:大病救助的救助比例是多少?

答:救助比例根据家庭收入、疾病类型等因素而定,通常在50%至90%之间。

问:大病救助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一般包括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家庭收入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等。

问:哪些疾病属于大病救助范围?

答:常见的大病救助范围包括癌症、心脏病、肾病、脑卒中等重大疾病,具体名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

问:大病救助的审核流程如何?

答: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诊断评估,确定患者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问:大病救助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大病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企业资助等。


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

(二)因患大病影响到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成员。

(三)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

(四)因常年患病就医、用药个人负担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

(五)因交通事故、工伤、打架斗殴等原因就医造成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解决,不在本救助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城市的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具体的申请大病救助条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或者民政局咨询!

城市案例:上海医疗救助受理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主要是指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孤老、孤儿孤残等人员;

2. 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因患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人员;

3. 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家庭)中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

4.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