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通知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 离休、退休的;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 出国留学、进修和定居的;
  6. 户口迁出本市的,或者户口迁入本市但原缴存地未销户的;
  7. 受单位委派到外地工作且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常见问题解答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提取事由不同,所需材料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退休证等)。详情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离职后多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职后,需满6个月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如果离职后符合其他提取条件(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则不受6个月限制。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提取额度根据提取事由、缴存年限、账户余额等因素确定。如提取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额度为贷款本息余额。具体额度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流程通常需要5-15个工作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尽快转入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疑问,如何咨询?

若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疑问,可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或到营业厅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线上客服平台或官方网站进行咨询。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提高提取审核的准确性,我市提取业务做如下调整:

一、取消外地户口职工调离本市提取业务。

按照住建部统一要求,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已经全面开通。职工调离我市的,可以通过转移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市,有接收单位的可以办理转移;无接收单位的,由原单位到开户银行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存(托管),集中封存(托管)满两年未继续缴交或未办理转移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自2018年2月22日起,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市的提取业务停止办理。

查询账户是否已办理集中封存(托管)的方式为:在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查询机等自助设备中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单位名称显示为“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存户)”即已办理托管;若单位名称仍显示为原单位,则尚未托管,请职工联系原单位及时办理。

职工账户集中封存(托管)未满两年期间,符合购房、还贷等提取条件的可以正常提取,再次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正常转移。

二、按退休类别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得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异地购房提取实行留置审核制。

本地缴存职工到异地购房或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律实行留置审核制,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因核实难度大,确需延期的,可以按规定程序上报主管领导,再行延期5个工作日。需要到交易发生地进一步实地核实的,不受承诺办结日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