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包括提取范围、提取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调整,具体详见通知内容。

对于提取条件的调整,通知中规定,职工缴存满3个月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或房贷还款,取消了此前要求缴存满6个月的条件。

提取额度方面,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用于首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再受缴存额度的限制,取消了此前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50%的限制。

贷款额度方面,通知规定,缴存地为益阳市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缴存地为其他城市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贷款年限不变。

贷款利率方面,通知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继续执行原政策,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为3.25%。

此次政策调整的适用范围包括在益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

该政策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已按旧政策提取或申请贷款的职工不受此次政策的影响。


益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积极引导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炒房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优先支持租房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房的,每半年办理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6000元,夫妻双方提取额合并计算。

二、调整个人贷款的连续足额缴存期限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严格限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未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2)借款人或其配偶具有益阳市户籍或在益阳缴纳社保。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