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开通通知

为方便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经研究决定,现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开通范围

安庆市范围内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条件

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提取方式

缴存职工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提取”功能,选择提取类型和提取金额,提交申请后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时限

网上提取业务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等。

2. 网上提取业务支持哪些提取方式?
目前支持银行转账和邮政汇兑两种提取方式,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

3.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不同的提取类型,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等。具体材料清单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4. 网上提取业务办理了多久能到账?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宜公积金〔2019〕6号

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市中心机关各科室(部):

为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零跑腿”,在前期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缴存业务基础上,决定自2019年1月30日起,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提取业务范围

因我市大数据尚未完全整合,为有效防控业务和资金风险,先行开通下列网上提取业务:

(一)职工离退休。职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且未签订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可按年网上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三)账户封存满半年未重新开户。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已满半年,且在我市未重新开户缴交公积金。

二、办理方法步骤

(一)网上申报。(1)实名注册: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实名注册用户。(2)选择办理事项: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公积金旗舰店”,点击“网上办事”栏目,或登录“皖事通”手机APP,点击“我的服务-安庆公积金”栏目,办理查询和提取业务。也可登录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个人业务”栏目,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公积金旗舰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