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资料: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2. 申请表填写: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社保增员申请表。3. 提交资料: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提交给经办机构。4. 审核通过:经办机构审核资料,确认无误后,即可办理增员手续。5. 缴费:开通社保账户后,单位每月按时缴纳社保费用。

涉及人员范围

社保增员适用于单位已建立社保关系,且新增参保人员的情况,包括新聘员工、调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返聘员工等。

参保登记时间

员工入职后,单位应在30日内为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逾期办理,将产生滞纳金及利息。

参保费用如何缴纳

社保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具体缴费比例因地区而异,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增员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增员手续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确保员工身份信息无误。如有任何资料变更,应及时通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增员后员工待遇

员工参保后,即可享受社保提供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障。具体待遇标准由各地区社保政策规定。

未及时办理增员后果

单位未及时办理增员手续,将无法为员工建立社保账户,影响员工享受社保待遇。此外,还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


(1)企业填写由职工签字的《常熟市用人单位用工登记表(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增员)用工登记表》(一式二份),携带《江苏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件,新参保人员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至所属地镇(管理区)劳动保障所“用工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增员)手续;

(2)所在地镇(管理区)劳动保障所经办人查验《用工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后进行增员,同时为新办人员制发放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历、卡”(工本费20元)。

办理减员手续:

(1)企业应于每月20日前,填写由职工签字的《常熟市用人单位退工(减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至所在地镇(区)劳动保障所或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科窗口办理退工(减员)手续。

(2)减员成功后在《常熟市用人单位退工(减员)登记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和日期章后,一份经办机构留存,二份返还企业。

注:1、企业可申请开通“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社保增(减)员操作。

2、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应持《退工登记表》、职工《就业登记证》、《企业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企业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凭证、职工档案等材料至社保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审核支付”窗口办理退工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总而言之,各地的社保增员办理手续是有差异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