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金怎么算?

杭州生育金的计算公式为:生育金=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生育津贴套账费+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参保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生育天数。其中,生育天数是指女职工享受产假天数,一般为98天。

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产假工资=参保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是指女职工享受产假天数,一般为98天。

产前检查费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在孕期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可以凭医疗机构出具的盖章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一般报销范围为350元。

分娩医疗费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在分娩时发生的医疗费,可以凭医疗机构出具的盖章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一般报销范围为1000元。

生育津贴套账费如何报销?

生育津贴套账费是一次性补贴,一般为500元。参保职工可以通过社保卡直接领取。

其他费用有哪些?

其他费用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具体报销范围和标准因各地政策而异。


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女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计划生育医疗费

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

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如下: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二)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三)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五)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六)人工流产按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30天计发。

(七)中期终止妊娠按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40天计发。

国家调整计划生育休假期限的,以上计发天数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