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

陕西省开展2019年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可登录陕西省博士后事务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安家补助申报

符合条件的研究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和材料清单请参考《陕西省2019年博士后安家补助申报指南》。

创新基地申报

申报创新基地须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包括基地建设目标、管理制度、经费保障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照《陕西省2019年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时间均为2019年3月15日-4月15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评审程序

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由陕西省博士后事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公示。

补贴金额

获得博士后安家补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创新基地建设补助标准为50万元。

经费使用

获得博士后安家补助和创新基地建设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经费,接受陕西省博士后事务管理中心的监督和检查。


陕人社函〔2019〕373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我省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

(一)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9月20日

(二)补助标准

对于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我省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三)申报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后从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已落户陕西,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招统分的博士后。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人员安家补助申请表》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同时,登录“陕西博士后网”,进入网站首页的“项目申请”专项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省博管办签批的博士后进站审核表、进站介绍信、出站审批表、出站介绍信(2019年3月1日以后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还须提供人事调档函及博士后证书)、《陕西省博士后申领安家补助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报当年单位工资发放表(盖章)、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2.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博士后出站单位复核。

3.出站单位将复核后的《陕西省博士后人员安家补助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报省博管办(可邮寄),同时登录陕西博士后网完成网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