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础信息

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0620元和16860元,平均缴费基数为13740元。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2019年12月实际工资总额以及2020年度工资调整情况,结合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报。

申报程序

各机关事业单位应于2020年6月20日前,登录芜湖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http://hrss.wuhu.gov.cn),点击“企业服务”、“申报服务”下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信息表》,单位应打印该《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申报资料

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信息表》;2.单位2019年12月工资台账复印件;3.2020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复印件;4.其他相关材料。

审核流程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单位申报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申报信息报送市人力社保局汇总确定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向各用人单位下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通知。单位收到核定通知后,应按核定的缴费基数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特别说明

1.单位应按时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逾期申报的,可能影响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工作。2.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得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3.单位申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实际工资水平。4.对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芜人社秘〔2020〕195号

各参保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根据《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皖人社发〔2016〕30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皖人社秘〔2019〕1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当月正常参保缴费人员;

(二)申报当月及本年度已经办理在职转退休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0年9月5日至10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统一采取安徽省人社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方式。具体流程为:

1.单位登陆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模块下载模板,正确填报缴费基数信息后,打印《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表、机关工勤人员申报表、机关公务员申报表)加盖公章报至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数据。

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后,单位在安徽省人社阳光政务平台平台登录网办导入电子数据并提交,导入的数据须与社保经办机构已核对通过的纸质版保持一致。

(三)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