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1.5%,由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一并征收,计入统筹基金,可按月或按季缴纳。

缴费基数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所有工资、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不足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缴纳。

单位应在每月(或每季)申报缴纳期内,通过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指定的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会产生滞纳金。

对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的单位,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申请减免失业保险费。具体减免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失业后,可凭失业登记证明和相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失业之日起24个月以内,领取标准和待遇根据职工缴费年限和当地规定确定。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企业关、停、并、转、破产等原因导致失业的;因合同到期或终止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且依法享受失业保障的;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失业的;经本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


失业保险单位交多少?

缴费比例和基数如下: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批准的其它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适用本办法。这里的城镇企业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它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其他劳动组织中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包括外省市驻沪办事机构和城镇个体工商户)每月按单位养老保险费基数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1%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转);个人(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劳动组织和外省市驻沪办事机构中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按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使用的本市户籍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失业保险费。

由上可知,各地的“失业保险单位交多少”具体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建议大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或者拨打社保电话12333,查询当地的失业保险单位与个人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