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保的全部工程保险业务,包括工程一切险、工程机械设备安装一切险、建筑工人一切险、设计责任保险、监理责任保险、工程款项保险等险种。

保险费率主要包括基础费率和附加费率。基础费率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类别、工程规模、施工地点、施工难度等因素确定。附加费率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加成或扣减。

保险金额为被保险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或保险期间内预期发生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保险费一般采取一次性缴纳的方式。对于特殊情况,投保人也可申请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

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约定附加条款。附加条款应当符合保险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并载入保险合同。

工程保险费率的确定因素包括工程项目类别、工程规模、施工地点、施工难度等。

工程保险金额以被保险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或保险期间内预期的工程造价为准。

保险费一般采取一次性缴纳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分期缴纳。

可以,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约定附加条款,但附加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保险费取费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保的工程保险业务,境外工程不适用。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那么,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是什么?

分别计算

① 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

② 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

③ 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

④ 保证期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

⑤ 因增加附加保障所加收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即物质损失或第三者责任,及其所要求的赔偿限额分别计算。

一揽子计算

对以上①、③、④、⑤项分别测算保险费之后,再相对于物质损失的总保险金额倒算出一个总的工期一次性费率。目前在工程保险中,大多采用这种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