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外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淄博市;

2. 转入和转出个人账户均在正常缴存状态,或转出城市缴存已封存。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jfgj.com

**3. 办理流程**

1. 登录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 选择“账户管理”中的“异地转入”;

3. 填写转入申请资料,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4. 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转出城市公积金中心向淄博市公积金中心转入资金。转入时间一般为1-2个月。

转入资金自转入淄博市之日起,享受淄博市公积金账户的利率。

1. 转入后,转出城市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账户状态为“封存”;

2. 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提取使用,不能再次转出;

3. 更多疑问,请拨打淄博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电话0533-2910801咨询。


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即日起,网上服务厅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可线上申请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缴存账户。

2.办理该业务前,请与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精确的原单位名称和原个人账号,否则无法正常转入。

二、办理流程

1.办事职工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

2.输入身份证号码加支付宝扫码登录,或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密码登录。密码获取方式: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的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

3.依次选择“业务办理”—“外市转入”,点击“申请”,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然后阅读并同意相关声明,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图片(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4.点击“提交”,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提交该笔业务。

5.在“外市转入”页面可以查询该笔业务的办理进度。

三、有关说明

职工成功提交异地转入业务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异地转入网上申请信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待对方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行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账至淄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