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筹资标准是多少?

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每人每年140元。

2. 筹资对象有哪些?

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军事院校、民办院校、外国留学生)的一、二、三年级学生。

1. 筹资标准是多少?

中小学生每人每年100元,幼儿每人每年80元。

2. 筹资对象有哪些?

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园学生。

3. 筹资方式如何?

采取政府投入、学校收缴、学生缴纳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4. 保障范围有哪些?

包括住院医疗、特殊门诊、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等。具体保障范围以医保部门公布的为准。

5. 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学生入学或新学年开学时缴纳。


7月29日讯

一、筹资标准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精神,2015学年度大学生和2016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社、财政、教育、民政等行政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按照属地原则做好中小学生、婴幼儿参保筹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各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和托幼机构应组织好在校、在园学生儿童参保,按时完成参保信息登记、录入、代收保险费和及时向所在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存资金等工作,确保参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和代收保险费的资金安全。

(三)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站)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参保宣传工作,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辖区内散居儿童、婴幼儿的参保筹资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四)各级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与教育、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各类资助对象的确认、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和资助参保资金的划拨工作,确保筹资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属于我市参保资助对象的大学生、中小学生、婴幼儿,由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确认,并按规定给予参保资助,帮助办理相关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