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调节救助金是什么?

职工医保调节救助金是一种针对困难职工的医疗救助补助,旨在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申请资格要求是什么?

具有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职工可以申请调节救助金。

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簿、收入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具体材料清单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获取。

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调节救助金。

救助金额如何确定?

救助金额根据职工的家庭收入、医疗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不高于实际医疗费用。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支出。

救助期限有多久?

调节救助金的救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职工的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医疗费用增加等情况时,可以重新申请救助。

救助金如何发放?

救助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职工可持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救助资金。


,为减轻本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医疗的经济负担,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性调节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0】266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的职工医保调节救助金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6医保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中的自负费用及部分自理费用(除床位费超标部分外的自理费用按30%折算列入,下同)额度超过4000元以上的。

2.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2016医保年度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的自负费用及部分自理费用超过4000元以上的。

2016医保年度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申请时间

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20日(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