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指劳动者依法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务院备案。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根据劳动者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如果在某地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足最低缴费基数,则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

问:缴费基数可以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吗?

不可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低于最低标准的应当按最低标准缴费。

问:缴费基数可以高于当地最低标准吗?

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愿协商约定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问:缴费基数变更后怎么办?

缴费基数变更后,需要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将根据变更后的缴费基数重新核算社会保险费。

问:最低缴费基数有什么影响?

最低缴费基数影响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缴费基数越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越多,将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也越高。

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都会调整吗?

是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每年都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以确保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水平相适应。


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作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缴费基数按起薪月工资额申报。

城市案例:北京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

具体的北京最低社保基数如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317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34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