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审?

住房公积金年审是指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主要包括对单位基本信息的核实、缴存情况的审查、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管理情况的评估。

哪些单位需要参加年审?

凡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开办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均应参加住房公积金年审。

年审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年审要求单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年审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年审结果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交年审报告、缴存证明、使用证明等材料。

年审不合格的单位将受到什么处罚?

对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包括通报批评、罚款、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等。

单位如何做好年审准备?

单位需提前了解年审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所需材料,并对缴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年审顺利通过。

单位未按时参加年审的后果是什么?

单位未按时参加年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单位进行书面催告,逾期仍未参与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可能影响单位享受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支持。


一、年度审核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31日。

二、缴存比例的确定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高于12%(个人12%和单位12%);最低不得低于10%(个人10%和单位10%)。
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金额分别不得超过1476元,特别困难单位或企业要求降低缴存比例的,需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批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阜阳市月平均工资的10%。

三、报送方式

(一)按年审要求正常缴存的单位要认真填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明细表》,报送纸质报表各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到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归集科或各县市管理部(下称“管理部”)审核审批。

(二)按年审要求不能按规定正常要求的缴存基数或比例的单位,需调整基数或比例的,需填报《住房公积金降低、缓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需报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初审,经管委会审批同意后,再按年审要求办理年审。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每年审核一次,年审后当年度不再调整(人员正常增减的情况除外)。凡缴存单位未办理缴存年审手续的不予分配个人明细账,可能影响到单位以及职工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四、其它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明细表》《住房公积金降低、缓缴申请审批表》从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或管理部领取。联系方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电话:2702052、2184121、270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