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个人查询

1、电话咨询:拨打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以当地社保局的以公布为准),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个人账户查询密码统一被初始化(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3、 社保中心查询

社保卡信息可在市劳动保障信息查询系统的触摸屏进行查询,触摸屏分布在市各区劳动保障局服务大厅、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就业管理局服务大厅以及大部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通过触摸屏,可查询个人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触摸屏打开市劳动保障信息查询系统首页后,选择【社会保障卡】按钮。进入社会保障卡应用登录页面。插入社保卡。通过触摸屏的数字键盘输入社保卡密码,点击【确认】按钮。若有错误请根据系统提示重新输入密码,若验证成功系统将进入用户操作部分。如密码输入错误可通过【删除】、【重置】按钮修改。登录成功后选择要查询的内容进行查询。包括卡基本信息查询、公共数据查询、就业与失业查询、社保保险查询、医疗保险查询、低保和优抚查询、生命与健康数据查询。

社会保险个人查询注意事项

1、员工查询、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单位查询、打印本单位员工个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材料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查询、打印个人参保明细清单属不收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