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内容和时间

京山市公安局从4月10日起至5月10日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

整治重点

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客车、货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货车违规载人、无证载客等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重点路段和时段加大警力投入,增加执法频次,形成高压态势。同时,采取科技辅助手段,利用电子警察、移动警务终端等设备提高执法效率。

配合措施

京山市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对妨碍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相关问答

1. 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 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3. 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 广大市民群众如何配合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2020年是全市“三城同创”工作的起步之年。根据市“三城同创”指挥部工作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整治路段

新市城区所有道路。

三、整治重点

1.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走斑马线、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在道路右侧通行、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3.摩托车、助力车、超标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在道路右侧通行、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越线停车、随意穿插掉头、超员载人、非法加装遮阳伞(篷)、改装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4.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5.以市场、学校、商圈周边及背街小巷为重点区域,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6.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

7.持有通行证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载货汽车及三轮车不按规定的时间在城区道路通行。

8.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统一行动、区域联动相结合,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提高检查密度和力度,始终保持严管严查严处态势。

2.机动车涉嫌上述交通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3.行人、非机动车涉嫌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罚款。同时,通过京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网络、电视等媒介进行集中曝光,并通报至其单位(社区)。

4.对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篷)的,当场强制拆除收缴。

5.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京山市公安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