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港澳台同胞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湛江就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取得湛江市居住证;- 与湛江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符合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湛江市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湛江市民相同,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具体比例如下:- 用人单位缴存比例:5%~12%- 职工缴存比例:5%~12%

问: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哪些方面?

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支付房租;- 出资参加共有产权住房;- 其他经批准的用途。

问:港澳台同胞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提取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持相关材料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具体提取条件和材料要求详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问:港澳台同胞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港澳台同胞离职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继续缴存:如重新就业,可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取使用: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转移接续:如离开湛江就业,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手续。

问:港澳台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优惠政策?

湛江市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央行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提取条件放宽:港澳台同胞在湛江首次购买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适当放宽;- 提取次数增加:港澳台同胞可按规定增加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


湛公积金委〔2018〕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印发《在湛江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湛江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湛江市港澳事务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

2018年8月20日

在湛江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港澳台同胞能更好地融入湛江就业、生活,推动在湛江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支持港澳台同胞在湛江安居,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粤建金〔2018〕22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港澳台同胞。

第三条 本市用人单位与港澳台同胞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应当按照与本市职工一致的规定为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但是其本人明示不同意设立的除外。港澳台同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凭其有效的台胞证、回乡证、通行证等证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