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范围?

遂宁市范围内参加住房公积金职工,且具有贷款还款能力,并已委托扣划还款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次数限制吗?

是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次数限制,只要职工满足相关条件,且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便可随时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委托提取业务办理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或社保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经办网点,或通过“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手机APP进行委托提取申请。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受理→经办机构审查→办理转账→划款至贷款银行→还款。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哪些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提取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包括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补贴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缴存等)。

发生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贷款还款方式变更需要怎么办理?

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或社保卡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方式变更手续,并配合管理中心进行系统信息变更。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不足怎么办理?

职工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时,应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办理其他还款方式,确保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还款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遂市房金管函〔2018〕1号

各部、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方便广大职工,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概况。我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可与我中心签订协议,申请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简称“委托按年提取”)。

二、提取办法。委托按年提取可从主贷人(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提取金额不大于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年供(12个月的还款本息之和,以百元整数为计提单位)。办理委托按年提取时,首先从主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如果主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贷款年供,不足部分再从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按年提取的资金直接划转到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职工本人的一类银行储蓄卡账户。

三、提取流程。委托方是未婚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本人的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方是已婚的,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夫妻双方的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申请办理委托按年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