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锦绣前程保险计划

保障范围

太平洋锦绣前程保险计划涵盖88种重疾、20种特疾,包含常见的癌症、心脏疾病、脑卒中、意外伤害等,保障范围全面。

满期金

被保险人如在保障期内未发生理赔,则可在保障期满后一次性领取满期金,金额为保额的一定比例。

健康管理服务

计划提供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咨询、体检报告解读、转诊预约等,帮助被保险人维护身体健康。

等待期

重疾的等待期为90天,特疾的等待期为30天。等待期内发生疾病,不予理赔。

保障年龄

太平洋锦绣前程保险计划的保障年龄范围为0-60岁,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保障期间。

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可以选择5年、10年、15年、20年或至70周岁。保障期间结束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缴费方式

太平洋锦绣前程保险计划支持趸交和期交两种缴费方式,趸交一次性缴清所有保费,期交分期缴纳保费。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太平洋锦绣前程保险计划提供88种重疾保障和20种特定疾病保障,若患特定疾病可豁免保费。另外,满期可返还保费,身故全残都有保障。

产品组合

主险:太平洋锦绣前程两全保险

附加险:附加锦绣前程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 100,000 元)

投保指南

投保年龄:18岁——35岁

保险期间:30年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保险期届满,给付130%的主险以及附加险已交保费之和。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160%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取大给付(合同生效180日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88种):等待期(180天)后,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附加险的基本保额给付,主险以及附加险合同时终止。

等待期(180天)内,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返还已交的主险和附加险保费之和,主险以及附加险合同时终止。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20种):等待期后,患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20%给付,仅给付一次。

特定疾病保费豁免:若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除了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金外,豁免主险以及附加险保费,保障依然有效。

附:20种特疾包括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视力严重受损、主动脉内手术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特定面积Ⅲ度烧伤、严重头部外伤、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运动神经元病 、单侧肺脏切除 、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轻度颅脑手术、单耳失聪 、起搏器或除颤器植入、心包膜切除术、肝叶切除 、单个肢体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