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6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依法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宣传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建筑业用工管理行为,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维权意识和管理者的守法意识,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依法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