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个人征信记录查询途径

个人有权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个人征信报告:①借款人可在贷款受理网点查询或委托他人代为查询;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手机APP、拨打征信报告查询热线等方式自行查询。

③共同借款人的征信记录

夫妻或共同借款人的征信记录都将被核查,其中一人征信记录不良,共同借款人可能无法申请贷款或影响贷款额度。借款人应提前了解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的征信状况,如有不良记录应及时处理。

④征信记录保存期限

征信报告中记录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5年后,相关不良信息将被自动删除。借款人应注意,不良信息删除后,并不会影响借款人的征信评分。

⑤征信异议申诉

借款人对征信报告中记载的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①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异议申诉;②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申诉。征信异议处理时效一般为30个工作日。

⑥征信报告解读

借款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解读征信报告:①向贷款受理网点咨询;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手机APP等平台查询信用报告并获取解读服务;③向信用修复机构咨询。

⑦不良征信记录对贷款的影响

不良征信记录会对贷款申请造成较大影响。不同程度的不良记录,可能会导致贷款被拒绝、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上浮等。因此,借款人应重视个人征信记录的维护。

⑧征信查询次数的影响


,为规范个人征信信息的适用,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引导借款人诚信履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就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的个人征信信息的适用做如下规定:

一、个人征信信息适用对象

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

二、个人征信信息适用内容

(一)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借款人、共同申请人24个月(含)内的贷款及贷记卡信息;

(二)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结清贷款的还款记录。

三、《个人信用报告》提供

(一)在中心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未联网前,《个人信用报告》可以由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在人民银行各网点打印后提供,也可以由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签署《授权书》,受理银行查询打印后向中心提供。该《授权书》样式由受理银行提供。

(二)在中心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后,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签署《授权书》,由中心各分支机构征信查询工作人员查询、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并提交使用。该《授权书》样式由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