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打击哪些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打击虚构医疗费用、冒用他人身份就医、套用他人资格享受待遇、骗取医保报销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将采取哪些措施?

本次专项行动将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等措施,形成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高压态势。

医疗机构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方面负有哪些责任?

医疗机构负有加强医疗费用审核、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欺诈骗取行为、配合调查取证等责任。发现涉嫌欺诈骗取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报告,并配合调查。

参保人员发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如何举报?

参保人员发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可通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设立的举报电话、网站、邮箱等渠道举报。举报内容应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关证据。

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人有哪些奖励?

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立案查处的,举报人可获得举报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和发放形式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有哪些处罚规定?

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追缴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

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多长时间?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一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行动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采取后续措施。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现将《西安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西安市公安局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

西安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关于印发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2号)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二、组织领导

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卫生计生、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参加,成立市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具体负责全市范围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