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申请报告

特此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金,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现年(),户籍所在地(),因(疾病名称)患病,经(医院名称)诊断为(疾病类型),需要进行(治疗方案)的治疗,预计医疗费用(),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特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金救助。

申请理由

1. 患病情况严重,需要长期治疗和巨额医疗费用。2.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3. 大病救助政策有利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帮助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家庭经济状况

1. 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资产()。2. 家庭成员(),有(名)重病患者,(名)低保人员,(名)残疾人员,(名)失业人员。3. 家庭无其他收入来源或经济支持,难以承担巨额医疗费用。

疾病证明材料

1. 医院诊断证明()。2. 病历资料()。3. 治疗方案及费用清单()。

申请救助金额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申请救助金额(),用于支付(治疗项目)费用。

申请救助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至(单位或机构)审核。2.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救助机构)审核批准。3. 救助资金发放到患者指定账户。


申请大病救助的报告

医疗救助待遇的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乡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城市(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⑴民政部门发放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⑵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⑶未参加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救助对象,应提供本区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出具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处方,必要时应提供医疗诊断证明;

⑷属于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救助对象需提供《北京市职工(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证明》,并提供医疗证件(医疗手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已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或者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的详细单据复印件(或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停产、半停产等特困企业无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出具未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

⑸在失业保险期内的城市救助对象需提供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待遇证明等。

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需提供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

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对象,需提供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

⑻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