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7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云南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调整标准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为5%。高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执行。

时间安排

此次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养老金从2018年1月开始发放。

其他事项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确保顺利实施此次养老金调整工作。


,【云南省2017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云南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驻滇企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7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要求和人、两部对我省的批复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

(一)调整范围

1.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2、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73^增加调整。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曰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