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提升儿童社会保护水平,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什么是困境儿童?

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变故、经济困难、监护缺失等原因,导致其生存、发展、受教育和参与社会等方面权利受到侵害或面临侵害风险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

哪些儿童属于困境儿童?

困境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受家庭暴力侵害儿童、因父母离婚或者分居导致监护缺失的儿童等。

如何保障困境儿童权益?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完善困境儿童救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保护救助服务,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政府如何保障困境儿童权益?

政府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负责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救助保护、政策保障等制度,统筹解决困境儿童保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各界如何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意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困境儿童帮扶救助活动,为困境儿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广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下健康成长。同时,也有一些儿童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一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侵害儿童权益,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需妥善解决的突出问题。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关系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谐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化顶层设计,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强化家庭是抚养、教育、保护儿童,促进儿童发展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大力支持家庭提高抚养监护能力,形成有利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