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预约制度

为了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节约职工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实行住房公积金预约制度。

预约方式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

  • 住房公积金网站预约
  • 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
  • 住房公积金手机APP预约
  • 柜台预约

预约时限

预约时限一般为办理业务前1-7天,具体时限以各中心实际要求为准。

预约流程

根据所选预约方式,按照相应步骤完成预约即可。

取消预约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前往办理业务,可通过预约平台或联系中心电话取消预约。

预约限次数

每个自然月内,职工可预约办理业务次数根据各中心规定。如预约次数已满,请在下一自然月再预约。

预约业务范围

可预约办理的业务范围由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开户、封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温馨提示

1. 请提前登录预约平台了解预约时限和业务范围。2. 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间段前往办理业务,迟到或缺席视为爽约。3. 办理业务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4. 预约制度旨在提高服务效率,减少职工等待时间。请合理利用预约服务,避免造成浪费。


住房公积金预约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创新服务形式,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预约服务是指申请人提前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理中心”)确认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具体事项和具体时间,市管理中心在约定时间为其提供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第二条 预约服务采取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两种形式。

第三条 市管理中心设立预约服务电话,开通网上预约通道,确保预约服务落到实处。

第四条 预约服务采取实名制,即预约人与办理业务的职工为同一人,信息不符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办理业务。

第五条 预约服务的业务类别: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业务可即时办理。

第六条 预约服务时间。提供自预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的预约服务。电话预约时间为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网上预约实行全天24小时服务(含周六周日)。预约时间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第七条 预约服务的登记内容:

(一)预约办理的事项。包括预约业务办理机构、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别、预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二)预约办理的时间;

(三)需向预约人说明的其他问题。

第八条 预约人可通过拨打市管理中心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电话预约。其办理程序为:

(一)预约人通过电话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预约事项、预约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

(二)收到电话预约后,12329热线工作人员通过网上预约平台进行预约登记并上传预约信息。市管理中心应约业务办理机构在接收到预约登记信息后,及时逐一通过电话向预约人确认预约事项和预约时间,并对预约人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三)预约人持相关资料,按照约定时间到市管理中心应约业务办理机构办理预约业务。

第九条 预约人可通过登录市管理中心网站(www.gjj.cn)进行网上预约。其办理程序为:

(一)预约人通过市管理中心网站网上预约平台登记预约事项,进行网上提交;

(二)市管理中心应约业务办理机构在接收到预约登记信息后,及时逐一通过电话向预约人确认预约事项和预约时间,并对预约人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三)预约人持相关资料,按照约定时间到市管理中心应约业务办理机构办理预约业务。

第十条 预约人超过预约时间30分钟未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第十一条 对预约事项的办理情况不满意的,预约人可向市管理中心监督检查科投诉,投诉电话为2609837。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市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