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福禄双至

太平人寿福禄双至是一款由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两全分红保险产品,提供保障和财富积累双重保障。

保障内容

福禄双至提供身故保障、满期生存金保障和附加险保障。其中,身故保障保障期至被保险人88周岁,满期生存金为在被保险人88周岁满期时给付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附加险可选豁免保险费附加险、提前给付保额附加险等,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

理财功能

福禄双至兼具理财功能,提供保单红利和生存金红利。保单红利是对保险业务剩余的盈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存金红利是在满期生存金给付时,按照当时红利分配政策发放。

投资收益

福禄双至的收益率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和红利分配政策。由于保单红利和生存金红利的不确定性,具体收益无法保证。

投保年龄和缴费期限

福禄双至的投保年龄为0-70周岁,缴费期限可选10/15/20年交,或交至88周岁。投保时需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理财目标,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领取方式

福禄双至的领取方式为一次性给付。身故金在被保险人身故后给付,满期生存金在被保险人88周岁满期时给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选择附加提前给付保额附加险,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提前领取保额。


太平人寿福禄双至

1、保障全面。该保障计划提供了五大保障,重大疾病保险金、生命关爱保险金、身故保障、全残保障以及祝寿金五重保障,为用户全方位的考虑,在产品设计上整合了重疾与寿险的保障需求。

2、承保35种重大疾病。在保监会25种重大疾病规定的基础上,该保险公司又增加了10种重大疾病,被保险人罹患约定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保险公司都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及时到位的资金,真正缓解了用户的经济压力。

3、分红型。该保障计划中的主险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是一款分红型的寿险产品。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累积年度分红,基本保险金额逐年递增;期末还有终了红利。

4、等待期。该保障计划的等待期为90天,一般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都比较长,例如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的等待期为365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180天。而这款产品等待期相比较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来说,是比较短的。

太平人寿福禄双至投保案例

周先生30周岁,不吸烟,企业经理,有社保,希望购买分红型的保险,同时增加自己的重疾保障。

投保方案

太平福禄双至终身重疾健康保障计划(2009),基本保额20万,缴费20年,年交保费8280元。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100周岁对应日止。

可获得的保障利益有:

1、重大疾病保险金(35种重大疾病,保障至100岁):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加累计增额红利。

2、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加累计增额红利。主险保险金额逐年递增,保单持有时间越长,保险金额越高,比如其80周岁时,按中档红利测算,保险金额约为73.1万元。

3、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加累计增额红利。主险保险金额逐年递增,保单持有时间越长,保险金额越高,比如 其70周岁时,按中档红利测算,保险金额约为52.2万元。

4、生命关爱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加累计增额红利,并与主险保额始终保持一致。

5、祝寿金:周先生生存至100周岁,其可获得的祝寿金按中档红利演示,约为1458056 元。

6、保单贷款:王先生如果中途需要资金周转,可以进行为期6个月的贷款。手续简便,无需任何担保。

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2009条款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 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二、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全残(参见第二十九条“全残定义”),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 效力终止。

三、祝寿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