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近期,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了2016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比例为7.2%。其中,省本级调整5.5%,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调整比例,但不得低于省定比例。

调整时间

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2016年1月份的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补发的差额将随2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个例说明

以省本级缴费年限满30年的退休职工为例,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调整后,2016年1月份养老金将调整为1899元,涨幅为99元。

相关问答

1. 调整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省本级调整幅度为5.5%,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调整比例,但不得低于5.5%。

2. 调整是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仅适用于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适用。

3. 调整后, 养老金是如何发放的?

调整后的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1月份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补发的差额将随2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4. 调整幅度是否会逐年提高?

养老金调整幅度由国家逐年确定,不具有逐年提高的必然性。

5. 调整后,养老金是否能满足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受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养老金是否能满足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求是一个复杂问题,需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


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养老金调整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对象为退休前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应当办理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中按原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政策执行。

事转企单位转企前退休人员、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和国有企业办医院退休人员分别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执行。

企退人员基数不包括补贴或补助

企业退休人员用于挂钩调整的基数为基本养老金,不包括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的各种补贴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