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文章附加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疾病身故保障附加险
  • 意外身故保障附加险
  • 残疾津贴保障附加险
  • 医疗费用保障附加险
  • 重疾津贴保障附加险
  • 身故∕全残护理保险金附加险
  • 住院津贴保险金附加险

疾病身故保障附加险有什么保障?

疾病身故保障附加险主要保障在附加险有效期内因赔付疾病身故保障责任以外的疾病身故导致身故,保险人按附加险保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障附加险保障范围有哪些?

意外身故保障附加险保障范围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以及因为某些特定意外伤害导致丧失肢体或器官功能。

残疾津贴保障附加险如何理赔?

残疾津贴保障附加险保障在附加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且达到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残疾等级,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残疾津贴。

医疗费用保障附加险的作用是什么?

医疗费用保障附加险的作用是报销附加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减轻因医疗费用支出带来的经济负担。

重疾津贴保障附加险什么时候给付?

重疾津贴保障附加险在附加险有效期内被诊断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约定给付重疾津贴。

身故∕全残护理保险金附加险保障什么?

身故∕全残护理保险金附加险保障附加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护理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附加险如何理赔?

住院津贴保险金附加险保障附加有效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住院津贴。


附加险可以分为:

1、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等11种险别。它们包括在一切险范围内。

(1)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淡水雨淋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计算短量的依据。

(4)混杂玷污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影响。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5)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7)串味险: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8)受热受潮险: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9)钩损险: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10)包装破裂险: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锈损险: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2、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到港澳存舱火险等6种。

3、特殊附加险

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两种。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可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根据货运需要加保其中的一种或若干种。投保了一切险后,因一切险中已包括了所有一般附加险的责任范围,所以只须在特殊附加险中选择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