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一项由国家发放的福利,旨在为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无法工作的女性提供经济支持。它由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女性的生育情况和工资标准支付。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因地区和单位而异,一般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标准 × 产假天数,其中,生育津贴标准由当地人社部门制定,产假天数根据女性的生育情况确定。

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生育证明、产假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女性可以在生育后凭相关材料向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休假天数

生育津贴的休假天数根据生育情况和当地规定确定,一般为产前假天数 + 产后假天数。其中,产前假一般为 15 天,产后假根据生育方式不同而异,顺产一般为 60 天,剖宫产一般为 98 天。

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

享受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女性已参加社会保险,并且在怀孕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生育后休产假的。

生育津贴的补缴

如果女性在怀孕期间未缴满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补缴后可享受生育津贴。补缴期限一般为生育前 6 个月内,补缴金额按当年生育津贴标准计算。

生育津贴的应税问题

生育津贴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生育津贴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税率计算。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我国实施生育津贴的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二是,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三是,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补充营养。

广东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出新规。2014年11月11日,广东省发布了新修订的《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该规定相比现行规定将会提高相当一部分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改变了此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方式,变为与本单位工资挂钩。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单位,生育津贴将更高。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单位,生育津贴也会相应降低。

南京生育保险新政。《南京市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到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而且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受10天生育津贴。

新政增加了职工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的5种情况,包括: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